1月2日,平陆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根据前期摸排的线索,成功查处一起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案,抓获嫌疑人1名,现场查获汽油约750升及加油设备一批。
经查,2025年12月底,违法行为人朱某受雇于张某,同意以每天100元的工资帮其售卖“黑汽油”,二人商议好后,朱某便驾驶一辆五菱面包车(车内含改装加油机及塑料油罐)到指定地点出售“黑汽油”。在掌握确凿证据后,民警于1月2日对该非法窝点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抓获正在进行交易的朱某,并查扣汽油750升等涉案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对朱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孙辉 付音)
编辑:韩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