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深入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垣曲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以“三个特性”让“小头盔”发挥“大作用”,提升了安全头盔佩戴率,保障了群众出行安全。

“系统性”推进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大队把治理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作为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深入推进“百日攻坚”行动一项重要内容,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推进;同时把外卖、快递、小黄车作为治理重点,约谈外卖、快递、小黄车企业负责人,从源头提升安全头盔佩戴率,确保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协同性”联动查纠,高压震慑违法行为。调整勤务模式,以股室配合中队的方式,全警动员,全员参与,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入路面一线,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定岗、定位、定人、定责,在重点路段、重点路口、重点时段,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严格查纠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扩大管控范围,实现整治区域全覆盖,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纠一起,教育一起,影响一片,确保治理效果。
“灵活性”提升意识,做好宣传教育。大队通过电视、微信、抖音等平台发布“百日攻坚”行动整治通告,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宣传“小头盔”“大作用”;利用大喇叭在城区各十字路口循环播放提醒广大居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在执勤过程中,面对面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并通过在国道G241线和G327线与农村平交路口安装的37个电子哨兵,语音喊话提醒过往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车群众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严禁三轮车违法载人等内容,使安全头盔宣传遍及各个角落。

垣曲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安全头盔佩戴率达80%以上,交通事故因未佩戴安全头盔造成的伤亡率下降30%;下一步,该大队将持续发力,常态化治理,切实让“小头盔”在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中发挥“大作用”,让戴盔骑行、安全出行成为该县一个名牌、亮牌。(杨银军 张 婷 安珍珍)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