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行动,推进禁售禁燃散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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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10月29日,新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深入汾河湾市场及周边区域,积极开展禁售禁燃散煤宣传工作,向商户发放《新绛县关于建成区禁止销售和使用散煤的告知书》。

宣传告知,明确要求。执法人员在汾河湾区域逐户走访,将告知书发放到每一位商户手中,并详细讲解其中内容。告知书明确指出,在新绛县建成区内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散煤,这一举措对于减少煤炭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降低空气污染指数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商户们纷纷认真聆听,仔细阅读告知书内容,进一步了解到自身在禁售禁燃散煤行动中的责任和义务。

答疑解惑,获得支持。在发放告知书的过程中,部分商户针对禁售禁燃散煤提出库存散煤如何处理、有无替代能源政策支持等疑问。执法人员耐心解答,明确告知商户应按规定妥善处理库存散煤。通过执法人员的耐心解释,商户们对禁售禁燃散煤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积极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工作。

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发放和签订告知书907份,有力地推动了新绛县建成区禁售禁燃散煤工作的开展,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该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市场监管力度,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做到监督无缝隙、责任不缺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将散煤治理工作中的顽瘴痼疾整治到位,为新绛县市场健康发展与环境保护筑牢根基。(任俊生)

(责编:杨倩茹、郝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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