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11月1日实施
《运城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11月1日实施
6月30日,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运城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这部聚焦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的地方性法规,以5章28条的完整体系,为城市消防安全治理注入法治力量,标志着运城市居民住宅区消防管理正式迈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运城市住宅小区数量激增,高层民用建筑不断增多,消防安全风险持续攀升。为破解管理难题,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历经查阅资料、专家论证、问卷调查、座谈研讨等多元调研环节,于2024年12月31日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条例》,并于2025年6月4日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形成涵盖“总则、消防安全职责、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的专项法规体系。
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廉广锋强调,各部门需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将住宅消防纳入基层治理体系,通过普法宣传、精准执法、协同监督“组合拳”确保法规落地。他指出:“《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居民住宅区消防管理进入依法监管、规范管理新阶段,是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法治屏障。”
作为运城市完善消防法治体系的重要实践,该《条例》既明确“政府统筹、物业履职、业主自律”的责任链条,又严禁占用疏散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车等行为,同步推动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与农村消防水源建设。
《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运城市消防法治体系,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构建韧性安全城市提供制度保障,让居民住得更安心、更放心。(冯一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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