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公安局大交派出所:深夜冲动偷电瓶  泄愤终将付代价

山西新闻网>>地市频道>>运城频道>>法制视角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民间纠纷再难解,也不能用违法手段泄愤,一时冲动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得承担法律责任。近日,绛县公安局大交派出所查处一起因债务纠纷引发的盗窃案,行政拘留 1 人。

违法行为人王某与受害人李某因经济纠纷发生争执,怨气难平的王某为报复李某,于深夜将李某停放在邻院旁的五轮农用车上的两块电瓶偷走,并将其藏于家中。几天后,王某将两块电瓶售卖给一名流动收购废品的男子。可让他没想到的是,李某在发现农用车电瓶被盗后,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大交派出所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分析研判,最终将盗窃电瓶的王某抓获。王某对其盗窃电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已被绛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王某也因此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李某赔偿道歉,双方矛盾得以化解。

绛县公安提醒:公民在遇到债务、邻里等民事纠纷时,应保持理性克制,通过协商、人民调解、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只会 “赔了夫人又折兵”。(杨银军 王康燕)

(责编:韩蕾、林晓庆)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