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全县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全县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为进一步做好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提高公共场所服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近期,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全县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会议由绛县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监督股股长崔鸽子主持,绛县疾病预防控制局专职局长、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段云、疾控中心主任齐医变等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城及周边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共200余人参会。
会上,中心主任齐医变要求:一要严守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持续优化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效能;二要积极进行自查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排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实现卫生管理工作全覆盖;三要落实主体责任,各经营单位要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刻领会此次培训内容,严格落实卫生标准和要求。
绛县疾病预防控制局专职局长、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段云强调,要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强化公共场所经营者主体责任,增强公共场所卫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日常卫生监督中监督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查漏补缺、防微杜渐,消除各类卫生安全隐患,并对相关工作作出进一步安排。
本次培训采取理论讲解与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中心执法人员围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消毒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指南》及山西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对本年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我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要点和实际卫生状况,重点为大家讲解了美容美发店、住宿场所、洗浴中心等各类经营单位应遵循的基本卫生要求、必备的卫生管理知识,以及规范的清洗消毒操作程序。
培训结束后,组织参训人员进行了卫生知识测试,检验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巩固培训效果,切实提升参训人员的卫生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执法人员还针对疑点难点进行了现场解答,交流氛围浓厚且热烈。
通过此次培训,促进了公共场所经营者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卫生标准、操作规范的了解,有利于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下一步,该中心将稳步推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进一步加强相关知识培训,切实强化经营者的卫生自律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水平,保障公众健康,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杨银军 江珊 范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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