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興文旅  促繁榮

山西新聞網>>地市頻道>>運城頻道>>經濟之窗

時 間
/
分 享
評 論

按照省、市關於加快建設高標准市場體系的工作部署,為深入推進文旅康養領域高標准市場建設,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緊緊圍繞 “打造文商融合旅游熱點門戶” 目標,堅持以文引流、以旅聚勢、以商增值,全面深化文商旅融合發展,著力構建現代文旅產業體系,推動運城文旅產業實現高質量發展。現將具體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旅游市場持續火爆,文旅經濟成績斐然?

上半年,運城文旅市場呈現出強勁的增長態勢,各項數據均表現亮眼。1—6 月,全市 52 家 A 級景區和嵐山根景區累計接待人數達 1218.44 萬人次,同比增長 15.33%﹔累計門票收入 8497.81 萬元,同比增長 9.83%﹔累計經營收入 20110.28 萬元,同比增長 18.55%。其中,8 個重點景區的表現尤為突出,累計接待人數 550.82 萬人次,同比增長 19.38%﹔累計門票收入 5998.65 萬元,同比增長 4.48%﹔累計經營收入 13382.32 萬元,同比增長 16.91%。在節假日旅游市場中,運城市更是交出了一份亮眼的答卷:2025 年春節假期全域接待游客數量位居全省第一,清明、五一、端午假期則分別位居全省第二,充分彰顯了 “旅游熱點門戶城市” 的吸引力。?

龍頭景區提檔升級,重點項目穩步推進?

運城市堅持以 “關公、鹽湖” 為核心,全力構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核心吸引物體系。關公故裡景區正積極推進 5A 景區創建工作,實施了女鹽池、五龍峪等一系列基礎設施提升工程,加快建設智慧旅游系統,從旅游交通、瀏覽服務、特色文化到旅游安全等多個方面全面提升服務質量,全力以赴做好文旅部驗收的迎檢工作。鹽湖度假區以 “鹽夢長廊” 工程為核心牽引,加快實施提質改造工程,力求順利通過文化和旅游部組織的 “度假區資源環境與度假產品基礎評價”,成功列入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創建名單。重點文旅項目建設同樣穩步推進,2025 年,運城市計劃建設重點文旅項目 42 個,總投資 52.75 億元,年度計劃投資 14.81 億元,其中新建項目 20 個,續建項目 22 個。截至 6 月底,已開工項目 29 個,開工率為 69.05%﹔已完成投資 6.1 億元,投資完成率 41.19%,這些項目為推動運城文旅產業的高質量發展注入了強大動力。?

宣傳推介形式多樣,文旅品牌持續擦亮?

運城市堅持全方位、立體化宣傳 “國寶第一市” 文旅品牌。在宣傳推廣方面,精心策劃假日文旅活動,在春節、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節假日,推出了 400 余項文旅主題活動,極大地激發了游客的出游熱情,為旅游市場帶來了火爆的 “人氣” 和旺盛的 “財氣”。同時,積極拓展文旅宣傳渠道,在市區主要交通干道、商業中心等區域投放了 65 塊地名廣告牌,在太原南站等交通樞紐上線運城文旅視頻和燈箱廣告,將運城的特色文旅資源直觀地展示給市民與游客。此外,還打造了一系列特色文旅活動,先后成功舉辦 “相約好運城,唱響晉陝豫” 三地戲曲惠民交流周活動,組織開展 “文脈尋根﹒書香運城” 傳統文化暨全民閱讀推廣活動,與市總工會聯合舉辦運城市文旅宣介展演大賽和優秀短視頻展播活動,精心組織 “傾聽運城聲音” 千人大合唱活動,打造出眾多年輕人喜歡的文化消費場景。?

惠民活動深入人心,服務質量顯著提升?

運城市扎實推進免費送戲下鄉惠民工程、打造 “黃河一號旅游公路” 鄉村驛站、建設新型公共文化空間等三項省級民生實事項目。截至 6 月底,免費送戲下鄉惠民工程已演出 1159 場,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8 個新型公共文化空間主體建設全部完工,正在進行精細化提升和公共設施配備﹔11 個 “黃河一號旅游公路” 沿線特色鄉村驛站,已建設完成 8 個,剩余 2 個正在進行立項。為提升旅游公共交通服務水平,開通了暑期 “城景通” 免費直通車,在暑期每周六、日開通 6 條景區免費直通車線路,覆蓋 9 個縣(市、區)、35 個 A 級景區,讓游客暢享便捷舒適的文旅體驗。同時,扎實開展 “導游亂象,強制消費問題” 文旅市場專項整治活動,加大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通過加強日常巡查、開展聯合執法、暢通投訴渠道等多種方式,嚴厲打擊 “不合理低價游”、強迫購物、虛假宣傳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為游客營造公平、有序、安全的旅游環境。?

(供稿:運城市建設高標准市場體系工作專班文旅康養領域專項工作組)?

(責編:韓蕾、林曉慶)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