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全方位厚植高質量發展綠色底色
山西省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全方位厚植高質量發展綠色底色
2021年,山西省大氣約束性指標全部超額完成國家下達任務,11個設區市PM2.5濃度首次邁進“30+”,空氣質量改善邁上新台階﹔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1個國考斷面全部提升到Ⅳ類及以上水質,穩定實現“一泓清水入黃河”﹔土壤環境質量總體穩定,土壤環境風險基本管控,全省受污染耕地全部實現安全利用。5月31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2021年山西省生態環境狀況有關情況。
2021年,全省環境空氣SO2濃度同比下降21.1%,NO2濃度同比下降11.4%,PM10濃度同比下降9.8%,PM2.5濃度同比下降15.2%,CO濃度同比下降16.7%,O3濃度同比上升0.6%。大氣約束性指標全部超額完成國家下達任務,全省11個設區市PM2.5濃度首次邁進“30+”,SO2濃度連續四年保持20%以上改善幅度,優良天數比例達到72.1%,空氣質量實現歷史性突破,總體好於“十三五”時期。
在全省PM2.5濃度持續下降的同時,O3濃度卻總體呈緩慢上升態勢,山西省生態環境部門在繼續強化PM2.5治理的同時,進一步加快補齊O3污染防治短板。針對秋冬季PM2.5污染嚴重問題,著力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努力消除重污染天氣,建立日分析、周調度、旬通報、月盤點工作機制,明確各市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5方面31項重點任務的完成時限、工程措施,並建立台賬,每月調度,督促和指導各市落實各項任務。針對夏季O3污染嚴重問題,緊盯易產生O3污染的6月至9月,圍繞“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污染物”五個重點,“防、控、查”三措並舉,從源頭削減、無組織排放管控、末端治理、夏季O3污染分級應急管控等方面落實各項治理措施,開展點穴式“走航—執法”聯合檢查,定期通報各市優良天數比例和O3改善情況,督促和指導各市落實夏季O3攻堅各項措施。同時,提前謀劃,部署PM2.5“冬病夏治”,狠抓工業深度治理,加快推進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特別是推進鋼鐵、焦化企業深度治理。以散煤問題突出的太原市、晉中市、呂梁市的3市14縣(市、區)為重點,實施中部城市群散煤清零工程。
2021年,山西省地表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全省94個地表水國考斷面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68個,優良水體比例達到72.3%,同比上升2.1個百分點(增加2個斷面),超額完成“十四五”國家考核任務。汾河流域在2020年6月全面消除劣Ⅴ類的基礎上,2021年21個國考斷面全部提升到Ⅳ類及以上水質,穩定實現“一泓清水入黃河”。沁河、丹河、滹沱河、清漳河、濁漳河、唐河、沙河出境水質穩定保持Ⅱ類水質。全省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穩定,按照《地下水質量標准》(GB/T14848—2017)Ⅲ類標准評價,達標79.2%。其中Ⅱ類水質井佔25.0%﹔Ⅲ類佔54.2%﹔Ⅳ類佔13.9%﹔V類佔6.9%。與2020年相比,達標比例增加1.1個百分點。
自《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以來,全省各級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在農用地環境風險防控方面,開展詳細調查,完成了全省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初步查明了山西省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強化源頭整治,開展了農用地土壤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完成了全省152個在產和32個關停涉鎘等重金屬排放企業的排查整治,推動開展受污染耕地成因排查,科學識別污染源和污染途徑,並針對性採取精准斷源措施﹔強化安全利用,“十三五”末,山西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7%,較全國平均水平高出將近7個百分點,2021年山西省的受污染耕地也全部實現安全利用,有效防范了農用地的土壤污染風險。(程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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