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公布10起消費維權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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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運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從過去一年查出的消費維權案件中,選取10件典型案件向社會發布,通過以案釋法的方式,提高消費者維權意識和能力,提示經營者誠信經營,共同營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記者梳理發現,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件涵蓋多個消費領域的熱點難點問題,如使用鴨肉冒充牛羊肉、銷售不合格汽油、銷售不符合國家標准的化肥等。

★典型案件一

某某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的牛肉案

2024年4月9日,平陸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發現當事人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的牛肉,依法對當事人的生牛肉進行抽樣檢驗。

檢驗結果顯示,該樣品檢測項目不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鮮(凍)畜、禽產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250號、GB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准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的規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並對其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典型案件二

新絳縣城鎮一飯店涉嫌用鴨肉充當牛羊肉銷售案

2024年12月9日,新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發現當事人存在涉嫌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用鴨肉充當牛羊肉進行銷售行為。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依法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的行政處罰。

★典型案件三

河津市一煙酒水果經銷部涉嫌銷售侵犯商標專用權的白酒案

2024年11月22日,河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舉報,轄區有商戶涉嫌銷售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二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的規定,作出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酒、罰款的行政處罰。

★典型案件四

一化工有限公司涉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准的化肥案

2024年9月24日,運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隊執法人員,發現當事人存在涉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准廢料。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作出對當事人進行罰款的行政處罰。

★典型案件五

臨猗縣東張鎮一眼鏡店涉嫌無証經營醫療器械案

2024年2月17日,臨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發現臨猗縣東張鎮XX眼鏡店銷售過一瓶規格為125ml的隱形眼鏡護理液。

該店未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証》,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一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責令改正、立即停止銷售的行政處罰。

★典型案件六

運城市一醫院涉嫌向部分未實施院前急救的患者收取院前急救費案

2024年8月27日,運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隊執法人員發現山西省運城市一醫院存在向部分未實施院前急救的患者收取院前急救費的違法行為。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二條之規定,依據《醫療器械經營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典型案件七

永濟市某某涉嫌為他人銷售假藥提供儲存等便利條件案

2024年5月10日,永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發現當事人為他人銷售假藥提供儲存、郵寄等便利條件行為。

當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反所得及罰款的行政處罰。

★典型案件八

平陸縣一建筑用料場未經設立登記從事一般經營活動案

2024年12月5日,平陸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發現一建筑用料場,涉嫌構成未設立登記從事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

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典型案件九

垣曲縣一加油站銷售不合格汽油案

2024年1月5日,垣曲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現長直鄉一加油站涉嫌銷售不合格車用汽油。

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的行政處罰。

★典型案件十

鹽湖區北城街道一電動車經營部銷售不符合國家標准的電動自行車案

2024年8月28日,運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隊執法人員發現運城市鹽湖區北城街道一電動車經營部銷售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要求。

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的行政處罰。(王耀)

(責編:楊倩茹、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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