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陸縣公安局常樂派出所依法辦理一起故意傷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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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平陸縣公安局常樂派出所快速處置,依法辦理一起故意傷害案。

當日,常樂派出所民警接群眾報警,稱:群眾劉某家中有人打架。接到報警后,民警迅速趕至現場。經調查,群眾劉某欠了張某的欠款一直未還,當日張某到劉某家中索要,劉某稱自己沒錢。張某便在劉某家中進行翻找,將劉某家的物品弄亂,二人因此發生激烈爭執,劉某拿起桌上的啤酒瓶砸向張某,致使張某頭部受傷。

了解情況后,民警一邊聯系將張某送往醫院接受治療,一邊控制劉某並依法展開調查取証。經鑒定,張某的傷情為輕微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依法對劉某作出行政拘留處罰。(孫輝 付音) 

(責編:韓蕾、郝亞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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