絳縣公安局大交派出所:深夜沖動偷電瓶  泄憤終將付代價

山西新聞網>>地市頻道>>運城頻道>>法制視角

時 間
/
分 享
評 論

民間糾紛再難解,也不能用違法手段泄憤,一時沖動不僅解決不了問題,還得承擔法律責任。近日,絳縣公安局大交派出所查處一起因債務糾紛引發的盜竊案,行政拘留 1 人。

違法行為人王某與受害人李某因經濟糾紛發生爭執,怨氣難平的王某為報復李某,於深夜將李某停放在鄰院旁的五輪農用車上的兩塊電瓶偷走,並將其藏於家中。幾天后,王某將兩塊電瓶售賣給一名流動收購廢品的男子。可讓他沒想到的是,李某在發現農用車電瓶被盜后,第一時間報警求助。大交派出所民警通過走訪調查、分析研判,最終將盜竊電瓶的王某抓獲。王某對其盜竊電瓶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違法行為人王某已被絳縣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王某也因此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主動向李某賠償道歉,雙方矛盾得以化解。

絳縣公安提醒:公民在遇到債務、鄰裡等民事糾紛時,應保持理性克制,通過協商、人民調解、向法院提起訴訟等合法途徑解決,切勿因一時沖動觸碰法律紅線,否則隻會 “賠了夫人又折兵”。(楊銀軍 王康燕)

(責編:韓蕾、林曉慶)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