絳縣公安跨省抓捕破獲系列敲詐勒索案

山西新聞網>>地市頻道>>運城頻道>>法制視角

時 間
/
分 享
評 論

近日,絳縣公安局刑警一中隊歷經跨省偵查、精准抓捕,成功破獲系列以 “惡意舉報” 為手段敲詐勒索企業的案件,一舉抓獲犯罪嫌疑人,有力維護了企業與群眾的合法權益,保障了正常市場秩序。

案件始於 7 月 15 日,絳縣某工程負責人楊某急匆匆來到縣公安局報案,稱一名男子以其負責的工程存在質量問題、要向各級主管部門舉報為由,先后敲詐勒索共計 5000 元。接警后,絳縣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當即指令刑警一中隊組建專班展開偵查。辦案民警迅速行動,一方面細致梳理報案人提供的聊天記錄、轉賬憑証等關鍵線索,另一方面聯動舉報平台調取相關信息,經過多維度分析研判,最終鎖定甘肅省華亭市居民張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為及時遏制犯罪、將嫌疑人繩之於法,7 月 26 日,辦案民警驅車趕赴甘肅省華亭市,在當地警方的全力配合下,精准掌握張某活動軌跡,成功將其抓獲歸案。經審訊,張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經查,張某無固定職業、無穩定經濟來源,竟將 “惡意舉報” 當作斂財手段。2025 年 4 月,張某在網絡上看到山西絳縣某工程施工視頻后,便萌生敲詐念頭。5 月上旬,他專程乘車竄至絳縣,在未發現該工程存在任何違規問題、無任何實質証據的情況下,向省、市、縣多級相關部門惡意舉報工程質量問題﹔即便收到相關部門的明確答復意見,仍為謀取非法利益,持續多次舉報,最終對楊某實施敲詐勒索,非法獲利 5000 元。

辦案民警並未止步於此,通過深挖線索、循線追蹤,進一步查明張某還涉嫌在河南省新鄉市、山西省忻州市實施的兩起同類型敲詐勒索案件,涉案模式與絳縣案件高度相似,均以 “舉報” 為威脅手段索要錢財。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已被絳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后續將依法追究其全部法律責任。(楊銀軍 王康燕)

(責編:韓蕾、郝亞紅)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